X光放射師 猥褻車禍病患xx醫院一名闕姓X光放射師,九年前趁車禍女患者驚嚇無法言語,疲軟癱瘓,拍攝X光片時猥褻、性侵她,最高法院依乘機性交罪,判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確定。
案發後,闕姓X光放射師以要就讀放射醫學科博士班理由辭職,將入監服刑。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凌晨一時卅八分,一名女子因搭黃姓男友機車發生事故受傷,經由黃的孫姓朋友將她送到長庚急診。凌晨二時許,主治醫師開具X光片檢查單,由孫將女子推往X光檢查室。闕姓放射師以孫姓男子不是女子的親友將他請出檢查室,闕利用女子受傷昏迷疲軟,雙手無力,撫摸女子胸部、下體,且以手指性侵。凌晨三點多,女被害人向黃姓男友哭訴,黃通報警衛室,並在出院後報案。由於性侵場合只有闕姓放射師和女被害人在場,闕否認性侵,最高法院曾經二度發回更審。不過,法院認為案發後,警方從闕的手指甲發現血跡,闕若接觸病患身體,應戴手套,手指甲不可能沾染血跡,足證闕確用手指性侵時逢月事的女被害人。同時,案發後,闕父曾協同醫院的X光技術科趙姓主任約被害人的黃姓男友見面,闕父想以五萬元和解,遭黃以「我們不是賣肉的」拒絕。趙在法院作證,證實陪同闕父與黃談和解。案子前後審理九年,最後闕仍被判刑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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